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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2022-2023学年幼儿园招生指引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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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家长注意啦!

光明区2022-2023学年

幼儿园招生指引来啦!

详细内容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适龄优先入园。幼儿园适龄幼儿为3周岁至6周岁,幼儿园应当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在未满足3-6岁幼儿入园需求的前提下,不得开设托班、小小班。有富余活动室的幼儿园,在符合托班设置标准的基础上,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招收2-3岁托班幼儿,单独编班。


(二)免试就近入园。幼儿园应面向本园招生范围的适龄幼儿招生,小区配套公办园优先录取本小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向周边社区(小区)招生。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三)阳光公开招生。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完善招生制度,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有序进行。

二、招生对象

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下限依次前移一年。任何幼儿园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亲子班。

除符合年龄要求外,报名幼儿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本、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二)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四)提供用于学位申请的家长住址须实际居住,家长需做好居住信息登记;

(五)享受教育优待优惠政策人员子女报名时须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三、工作安排

公、民办幼儿园同一时间,同一系统申请,具体安排如下:

(一)小班新生招生安排


1.招生时间

2022年6月8日—7月26日

2.招生程序

(1)发布简章

6月7日前,幼儿园通过本园门户网站、公示栏或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及时公布招生信息发布招生简章,幼儿园安排专职招生负责人并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向家长提供咨询服务。


(2)申请学位

6月8日上午9:00—6月14日下午5:30

家长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网上报名:

第一种方式:通过“光明区政府在线”申请。

家长登录“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政务服务-主题服务-学位申请”,点击幼儿园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并将相应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保证清晰、完整),通过电脑(或手机)同步上传至招生系统。家长应确保填写及提交的信息准确、真实,并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均为有效申请,系统将自动计算适龄幼儿的初步积分。

第二种方式:通过“i深圳”-“光明区级门户”申请。

打开手机APP“i深圳”,切换到“光明区级门户”(或点击区级服务模块,选择“光明区”,进入“光明区级门户”),在“精选主题”模块进入“教育服务专区”,选择“光明区学前教育阳光招生平台”-“幼儿园报名”。报名流程与第一种方式相同。

第三种方式:通过扫描二维码申请。

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进入“学位申请”,选择“光明区幼儿园阳光招生平台”-“幼儿园学位申请”报名。报名流程与第一、二种方式相同。光明区学位申请网站二维码如下:

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须填报三个志愿:第一、二志愿可填报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第三志愿须为民办幼儿园,志愿填报完成后,报名系统将自动计算适龄幼儿的初步积分,最终审核及学位类型、积分以各职能部门审核为准,网上报名截止后将不予变更。如志愿选择公办幼儿园的,须同时满足适龄幼儿父母(或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幼儿园将按照第一志愿进行材料初审。


(3)材料核验

6月15日—7月16日,幼儿园及各职能部门进行材料核验。

①材料初审

6月15日—6月19日,幼儿园在招生系统中进行初审,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家长不用到幼儿园),材料齐全则予以初审通过,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在系统中否决,并注明原因。

②材料审核

6月20日—7月14日,各职能部门通过电子比对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区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园材料进行抽检与复核,并将审核情况在招生系统内进行反馈。家长可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③材料复核

7月15日—7月16日,职能部门审核结果发布后,家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确定所提供证件真实有效后,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第一志愿申请幼儿园申请复核(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须先电话预约登记)。除填写错误、审核失误等原因外,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接受信息更改或补交材料。7月16日下午5:30后停止受理复核申请。审(复)核完成后生成最终积分。


(4)公布结果

教育局按“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原则进行录取,其中享受教育优待、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应优先录取;如需通过抽签确定录取名单,幼儿园应通知到每一位应参加抽签的家长,同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开、公平、稳定。7月26日下午5:00后,各园将录取结果在本园公示栏进行公布,同时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未被录取的幼儿,家长有疑问的,幼儿园应当予以解释说明。

(二)中、大班转学插班招生安排

1.招生时间

2022年6月21日—8月9日

2.招生程序

(1)申请学位

6月21日上午9:00—6月23日下午5:30,家长登录“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政务服务-主题服务-学位申请”,点击幼儿园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并将相应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保证清晰、完整),通过电脑(或手机)同步上传至招生系统。家长应确保其填写提交的信息准确、真实,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均为有效申请,系统将自动计算适龄幼儿的初步积分。


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须填报三个志愿:第一、二志愿可填报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第三志愿须为民办幼儿园,志愿填报完成后,报名系统将自动计算适龄幼儿的初步积分,最终审核及学位类型、积分以各职能部门审核为准,网上报名截止后将不予变更。如志愿选择公办幼儿园的,须同时满足适龄幼儿父母(或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幼儿园将按照第一志愿进行材料初审。


(2)材料核验

6月24日—7月30日,幼儿园及各职能部门进行材料核验。

①材料初审

6月24日—6月28日,幼儿园在招生系统中进行初审,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家长不用到幼儿园),材料齐全则予以初审通过,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在系统中否决,并注明原因。

②材料审核

6月29日—7月28日,各职能部门通过电子比对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区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园材料进行抽检与复核,并将审核情况在招生系统内进行反馈。家长可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③材料复核

7月29日—7月30日,家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确定所提供证件真实有效后,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申请幼儿园申请复核(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须先电话预约登记)。除填写错误、审核失误等原因外,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接受信息更改或材料补交。7月30日下午5:30后停止受理复核申请。审(复)核完成后生成最终积分。


(3)公布结果

教育局按“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原则进行录取,其中享受教育优待、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应优先录取;如需通过抽签确定录取名单,幼儿园应通知到每一位应参加抽签的家长,同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开、公平、稳定。8月9日下午5:00后,各园将录取结果在本园公示栏进行公布,同时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未被录取的幼儿,家长有疑问的,幼儿园应当予以解释说明。

(三)健康检查

新生入园前,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应带幼儿到深圳市光明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四)登记入园

新生入园时,父母(或监护人)应填写《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并按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四、注意事项

1.公办园不提供校车接送服务,请家长合理选择就近幼儿园申请学位。

2.转学插班(中、大班)的招生条件、招生程序、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录取规则等与小班新生相同。

3.家长要对学位申请信息、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集中招生结束后,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如需继续招生,补招方案报区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实施,采取线下招生,须按规定招收招生计划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招生结果报区教育局备查。

5.录取完成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招收2-3岁幼儿(录取规则同小班新生),招生方案及简章须报区教育局备案,采用线下招生方式,有需要的家长请自行关注幼儿园门口公告。

6.此次招生的九里幼儿园、科语幼儿园为新建幼儿园,计划秋季学期开园,最终开园时间以工程竣工移交后,环境筹备及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时间为准,请家长慎重选择填报。

附件

附件1

光明区幼儿园2022-2023学年

招生范围一览表


附件2

光明区幼儿园2022-2023学年

学位类型、积分办法及录取规则


附件3

光明区幼儿园学位申请材料清单


附件4

光明区幼儿园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计划


附件5

光明区幼儿园2022-2023学年

常见招生问题解答


附件6

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

来源:光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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